有一个很重要的常识,当你丢了很多东西,找回来的时候,是需要一点点的找回来,绝不会是一次全部。
我落魄了,我从来都想体面些的,习惯去掩饰这件事情,哪怕有些时候反而越发暴露,
可我也还没愚昧到愿意骗自己,这件事确实是发生了。
我也并记得如何辉煌过,也不知如何就落魄了
所以若是要反省自己的落魄,最应该做的事情是记起自己的辉煌。
否则你是从何而起的落魄呢。
记起也不是一容易件事,你已经全部忘记了,得一点一点的记起。
我很喜欢她,准确的说给了她全部的喜欢。
我总是愿意出现在她的身边,总是愿意在这个世界不停的去寻找她。
这对于我是一件充满期待的事情。
喜欢她,让我觉得她很特别。在喜欢的这个过程里,被喜欢的
那个人那个如同在这个阴暗的世界被披上一层光、
我开始记起那光的源头。
我希望她每一个不开心的时刻都被拯救。
告诉她“
被两种瞳色的猫注视过的人,是被这个世界祝福的人。
每一片雪都有独特的形状,每一个人都会被她的热爱所拯救。
所有的颜色里,蓝色是最容易被遗忘。
其实一个人独处也并没那么无趣,虽然没有人说过独自快乐。
好像所有的人都是会因为孤单死掉的天鹅。
我就不是,我甚至有时会突然兴奋的跑起来,莫名其妙的很开心。
我知道这个世界精彩的部分在于它的未知,瓷器最迷人的青色只是偶然会在某一窑中落成。
我知道人是可以飞的,只是从落地开始,就会慢慢忘记这件事,
原来,我都还记得,那些我给予的,我发现的,都在不知不觉照亮本来暗淡的岁月。
我的落魄是因为,我害怕自己孤独终老,害怕死于无人关注的枯寂。
可是我是知道该如何去喜欢一个人的,也从来坚信自己有趣。
“彩云这个名字,肯定比肉串跟萝卜好听呀,你们两个要是只羊,是愿意叫彩云,还是萝卜肉串”
我突然对走在前面的两位哥哥说
这两人回头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哥哥说
“我要是只羊,一定离你这样的蠢货远点”
二哥好像很认同。
彩云冲着兴奋的叫着,它一定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一边走,一边擦拭着我的蛇矛,我从没有忘记它是我的神兵,我开始一点点重新去汇聚它的力量、
天启于孤勇,
一念孤失,一念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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